(资料图片)
1、 官署名。
2、明洪武十一年(1378)置,属太常寺,掌祭祀天地、神祇及宗高、社稷时乐舞,由提点、知观等官主管。
3、清初沿置,乾隆八年(1743),改观为所,知观为知所;十三年(1748),又改所为署,改提点为署正,知所为署丞,属乐部。
4、。